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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70号乌山西路的二号楼二-四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詹文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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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民终7535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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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0-12-16
    2

    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吴庆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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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闽01民终316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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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4-13 2018-06-30
    3

    吴庆军与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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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111民初467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吴庆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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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01-17 2018-12-1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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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12民初283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郑坦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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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坦亮、第三人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12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郑坦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装修款51111.2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20年10月9日计息2951.63元,2020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续计利息)。2.郑坦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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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6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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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12民初283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郑坦亮 收起

    ... 展开

    郑坦亮(男,1992年6月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文岭镇石壁村石云赶兜167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9206056810。)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第三人福州生活家家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0)闽0112民初2833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款51111.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开始计算,以当月累计的每一笔逾期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被告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0月9日为3607.59元;此后的利息以51111.15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被告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律师费3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全担保费800元;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公告费由被告负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长乐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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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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