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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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浙江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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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3执1858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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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0-08-14 | 2020-12-11 |
2 |
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与瑞雪蓝色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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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3民初631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当事人-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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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0-08-04 | 2020-08-14 |
3 |
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与浙江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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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03民初664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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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9-10-09 | 2020-04-15 |
4 |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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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06执80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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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10-30 00:00:00 | 2019-01-08 |
5 |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浙江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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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602民初5822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当事人-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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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6-14 | 2018-08-05 |
6 |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与浙江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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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02民初11546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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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5-09 | 2018-05-21 |
7 |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与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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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6民初37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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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9-04 | 2017-12-3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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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申请公示催告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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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G57 | 2019-01-2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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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浙0106民初37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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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6民初37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被告- 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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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106民初3757号民事判决书。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预付款294300元,并支付自2016年9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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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
2 |
(2017)浙0106民初37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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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6民初37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 被告- 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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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世禾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电力设备成套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立即归还预付款294300元以及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前述款项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占用期间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你方承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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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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