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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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206清申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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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206清申4号 | 申请公司清算 |
被申请人- 蒋峰 宁波市伯乐开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蒋斌 宁波鸿润针织有限公司 林雪 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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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蒋峰(公民身份号码:3302111962****0034)、蒋斌(公民身份号码:3302111964****0012)、林雪(公民身份号码:3302251968****0043)、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蒋峰、蒋斌、林雪、宁波市伯乐开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鸿润针织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因对你们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206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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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 |
2 |
(2021)浙0206清申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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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
原告-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伯乐开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鸿润针织有限公司 林雪 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蒋峰 蒋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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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蒋峰(公民身份号码:3302111962****0034)、蒋斌(公民身份号码:3302111964****0012)、林雪(公民身份号码:3302251968****0043、宁波市伯乐开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鸿润针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蒋峰、蒋斌、林雪、宁波市伯乐开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鸿润针织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因你们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强制清算申请书副本、听证会通知书等材料。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听证会,请准时参加,逾期不到会,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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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
3 |
(2015)甬海商初字第102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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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海商初字第102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被告- 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张昌怀 奚爱娥 陈柏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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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奚爱娥、陈柏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被告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张昌怀、奚爱娥、陈柏宇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海商初字第1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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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
4 |
(2015)甬海商初字第102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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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海商初字第102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被告- 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张昌怀 奚爱娥 陈柏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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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张昌怀、奚爱娥、陈柏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被告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神安矿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张昌怀、奚爱娥、陈柏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须、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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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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