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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皇泰极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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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2845号之一 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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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0-12-15
    2

    钟付珍、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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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615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钟付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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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6-29 2020-08-17
    3

    徐远兰与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唐金标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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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3325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徐远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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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7-29 2019-08-07
    4

    罗月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唐金标等合伙协议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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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执保1032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人-罗月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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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5-29 2019-11-03
    5

    陈菊珍与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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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809号 合同纠纷

    原告-陈菊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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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8-05-25 2020-08-18
    6

    钟付珍与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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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549号 合同纠纷

    原告-钟付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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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8-03-22 2020-08-18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粤0391民初154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钟付珍 被告-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汇达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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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G03 2019-06-06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91执1615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13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91执161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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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61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钟付珍 被告-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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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执1615号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钟付珍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154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91执16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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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4
    2

    原告钟付珍诉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粤0391民初1549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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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54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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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钟付珍诉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钟付珍支付本金40万元及利息(截至2019年3月22日利息为16222.25元,剩余利息自2019年3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544元、保全费2602元,由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乔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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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3

    原告陈菊珍诉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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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80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陈菊珍 当事人- 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被告- 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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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陈菊珍诉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1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菊珍支付本金44万元及其利息(截止至2018年11月22日利息为3375元,剩余利息自2018年11月23日起按照年化利率9%的标准计算,计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陈菊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951元,由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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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6
    4

    (2019)粤0391民初18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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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80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九盛中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巨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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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九盛中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巨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陈菊珍诉被告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九盛中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巨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180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皇泰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隆达一号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隆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九盛中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巨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12月12日0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2019-09-0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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