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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远鑫达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3号院10号楼5层7-1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宏佳与呼思勒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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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7民初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王宏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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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21-02-23 2021-06-01
    2

    何文钦与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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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12民初320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起诉人-何文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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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1-03-03
    3

    王嘉琳与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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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12民初19187号 劳动争议

    原告-王嘉琳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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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1-02-11
    4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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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427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林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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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0-30
    5

    何文钦与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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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02民初20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何文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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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07-28 2020-10-21
    6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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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他26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顾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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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5-14 2020-05-18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闽0102民初20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何文钦 被告-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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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111 2020-04-2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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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孙韻 被告- 程明浩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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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韻诉程明浩、第三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程明浩就(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4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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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2

    送达裁判文书——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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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孙韻 被告- 程明浩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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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韻诉程明浩、第三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十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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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3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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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孙韻 当事人-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程明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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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3民初12667号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韻诉程明浩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3月2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宝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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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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