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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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娟意与广州市嗨菲客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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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92民初746号 | 产品责任纠纷 |
原告-魏娟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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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12-27 | 2018-06-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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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14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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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144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惠民壹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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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1442号尧京德、广东惠民壹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黄锐平与被告尧京德、广东惠民壹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144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88,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55,550.40元(其中利息按月利率1%的标准,以18,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4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2,664.00元;以36,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5,280.00元;以36,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5,136.00元;以9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12,270.00元;以54,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01月02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6,552.00元;以54,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01月17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6,282.00元;违约金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的四倍即年利率16.2%,以288,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5月15日为17,366.40元);二、判令被告二向被告一偿还本金48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92,584.00元(其中利息按月利率1%的标准,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4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4,440.00元;以6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8,800.00元;以6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8,560.00元;以15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20,450.00元;以9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01月02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10,920.00元;以9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01月17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10,470.00元;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的四倍即年利率16.2%,以48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5月15日为28,944.00元);三、判令被告一对被告二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0.00元;五、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以上各项暂合计人民币946,134.4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征林立电话:0755-2108807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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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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