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张瑛、袁兴超等与佛山市顺德区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张瑛
...
展开
|
- | - | - |
2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开园建材店与欧增、许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开园建材店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展开
|
- | - | - |
4 |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郭雨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谢绍华与任国武、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谢绍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广州常骏贸易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梁远江、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4民二初4690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常骏贸易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1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杨扬 黎汉城 林伟忠 王叶刚 应继军 张瑛 雷道仁 袁兴超 周荣进 岑兰 被告-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 钟伟 陈志松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1号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上诉人雷道仁、杨扬、岑兰、林伟忠、应继军、周荣进、黎汉城、张瑛、袁兴超、王叶刚因与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被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被上诉人钟伟、被上诉人陈志松、原审被告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形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4)佛顺法陈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共15元,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根据重审结果决定负担。本公告从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5-09-06 |
2 |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1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1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袁兴超 林伟忠 杨扬 张瑛 岑兰 王叶刚 黎汉城 应继军 周荣进 雷道仁 被告-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钟伟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志松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1号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上诉人雷道仁、杨扬、岑兰、林伟忠、应继军、周荣进、黎汉城、张瑛、袁兴超、王叶刚因与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被上诉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佛山分公司、被上诉人钟伟、被上诉人陈志松、原审被告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形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4)佛顺法陈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共15元,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根据重审结果决定负担。本公告从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5-09-0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