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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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开平思捷服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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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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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兴国易莱服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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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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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兴国易莱服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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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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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开平思捷服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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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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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与钟金坤、兴国易莱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正鑫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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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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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与吴振挺、吴彼得、开平思捷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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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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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建辉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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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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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欧阳惠嫦、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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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异议人-欧阳惠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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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晓芳、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翔隆泰制衣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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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异议人-张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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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荃盈服装有限公司、欧阳满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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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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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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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被告- 开平富鑫服装有限公司 麦松润 麦发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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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G102 | 2020-04-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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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605民初1062号原告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铭沣服装有限公司、罗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应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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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10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铭沣服装有限公司 罗杰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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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州市铭沣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杰之启布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铭沣服装有限公司、罗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605民初1062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2022)粤0605民初1062号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支付货款99844元给原告;2.两被告支付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的利息5067元,以99844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即99844×4.35%/12×14个月=5067元(从2020年10月计至2021年11月,计14个月);2021年11月8日之后的利息,以99844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上合计104911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陈宇独任审理,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西樵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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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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