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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樱花卫厨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青阳南路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78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37

    法律诉讼27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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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行终5420号 -

    上诉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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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10-08
    2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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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行终5421号 -

    上诉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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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10-08
    3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安市清江浦区鹏程五化交批发部、淮阴区徐敏飞灯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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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8民初6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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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3 2021-09-14
    4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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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302执保2597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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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16
    5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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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6执530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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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25 2021-09-29
    6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某、常州市天宁区金三角超凡厨具经营部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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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402执2063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常州市天宁区金三角超凡厨具经营部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陈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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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9-15
    7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宿城区明日星灯具装饰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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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302民初770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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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9-02
    8

    4069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六合区高氏家电经营部、南京宝润家具建材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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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406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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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8-10 2021-08-19
    9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梁灿红燃具家电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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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执316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梁灿红燃具家电批发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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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8-10 2021-08-12
    10

    4079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六合区连邦建筑装饰经营部、南京宝润家具建材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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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407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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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8-10 2021-08-1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3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2071执异182号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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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2071执异182号 -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兴业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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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兴业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郝炳华、郑振霞、胡庆群、余小翠、黄守钦、黄世锹、张晓辉、王文宝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复印件、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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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9
    2

    (2022)粤0604执异23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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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604执异23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庞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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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604执异230号郑乐芳、丁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一案[案号为(2022)粤0604执异230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人称: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庞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604执17417号],因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庞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庞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郑乐芳、丁东为被执行人,对原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逾期不提交将视为放弃书面答辩权利。本案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逾期不提交将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由审判员陈英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周瑛、何东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邓家敏担任。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四月七日本院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40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邓家敏联系电话:0757-82915309、18933013097邮政编码:528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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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7
    3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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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402民初2594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芬 孙树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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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树旺: 本院受理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芬、孙树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在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粤0402民初259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芬、孙树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35000元;二、驳回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0元,被告王芬、孙树旺负担9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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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4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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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3474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马文英 深圳市新振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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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7民初34747号 深圳市新振丰贸易有限公司、马文英: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文英、深圳市新振丰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4747号。案件因新冠疫情原因需改期,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新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04月24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郭冰 电话:0755-28923562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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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
    5

    (2022)粤0307民初45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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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457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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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7民初4577号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7民初45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8574249号注册商标“”,停止在淘宝网“品质联保电器商城”店铺的商品名称中使用“樱花”文字,宣传、销售热水器产品;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4月27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法院联系人:温翠梅电话:0755-28992740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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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4
    6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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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457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温翠梅 被告- 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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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7民初4577号 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 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起腾电器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7民初45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8574249号注册商标“”,停止在淘宝网“品质联保电器商城”店铺的商品名称中使用“樱花”文字,宣传、销售热水器产品;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4月27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法院联系人:温翠梅 电话:0755-28992740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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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4
    7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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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2072民初40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科创厨卫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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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2072民初408号 广州市科创厨卫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科创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2)粤2072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 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209676号商标“ ”,停止销售使用“ ”标识的热水器产品; 二、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8574249号“ ”注册商标,停止在淘宝店铺的商品名称、品牌标示中使用“樱花”文字,宣传、销售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柜产品;停止在淘宝网购买包含“樱花热水器”关键词的广告推广服务;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 (2022)粤2072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广州市科创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之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7日0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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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5
    8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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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4648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方润电器燃具实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埃尔法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凤镇欧菱电器厂 中山市樱顺卫厨用品有限公司 吴川市樱花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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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72民初4648号 吴川市樱花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方润电器燃具实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埃尔法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樱顺卫厨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欧菱电器厂、吴川市樱花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方润电器燃具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号为(2021)粤2072民初4648号】一审已结案,现中山市东凤镇欧菱电器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2021)粤2072民初46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并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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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9

    (2021)粤0307民初1171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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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171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梦佳日用百货商行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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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梦佳日用百货商行:本院受理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梦佳日用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11719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梦佳日用百货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1209675号、第787425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梦佳日用百货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8000元。三、驳回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发布于深圳法院中院官网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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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8
    10

    (2021)粤0307执167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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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16760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臻致鑫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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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6760号深圳市臻致鑫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许美杰: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71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执167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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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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