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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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倩与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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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上诉人-王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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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王倩与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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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王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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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0304民初65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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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652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钟幸华 被告- 章乐斌 刘剑 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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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6529号之一章乐斌、刘剑:本院受理的原告钟幸华诉被告章乐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刘剑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准许原告钟幸华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91750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因撤诉结案,本院收取案件受理费14587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本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注: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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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
| 2 |
(2021)粤0304民初65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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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6529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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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6529号章乐斌、刘剑:本院受理原告钟幸华诉被告章乐斌、刘剑、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履行《项目承诺书》约定的第四条义务:闫非导演的夏洛特烦恼系列电影和乌龙山伯爵系列电影启动拍摄之日起,至少20%的原始投资额度由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享有;如被告在原告提起诉讼后仍旧继续明确表示不能履行《项目承诺书》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原告承担返还原告向被告支付的用以实施《项目承诺书》的专项资金3850万元,并且参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及逾期返还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1149万元(截止到2021年I月11日),并且被告方应当承担生效判决完全执行的相应利息损失,以上合计总金额4999万元整;2、被告如实向原告披露原告向被告提供的资金支配的具体情况;3、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审计费等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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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
| 3 |
(2021)粤0304民初65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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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652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钟幸华 被告- 刘剑 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 章乐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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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6529号章乐斌、刘剑:本院受理原告钟幸华诉被告章乐斌、刘剑、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履行《项目承诺书》约定的第四条义务:闫非导演的夏洛特烦恼系列电影和乌龙山伯爵系列电影启动拍摄之日起,至少20%的原始投资额度由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享有;如被告在原告提起诉讼后仍旧继续明确表示不能履行《项目承诺书》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原告承担返还原告向被告支付的用以实施《项目承诺书》的专项资金3850万元,并且参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及逾期返还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1149万元(截止到2021年I月11日),并且被告方应当承担生效判决完全执行的相应利息损失,以上合计总金额4999万元整;2、被告如实向原告披露原告向被告提供的资金支配的具体情况;3、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审计费等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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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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