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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艾比森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1604、1605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93执377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6-04 2021-06-29
    2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民事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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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04执116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1-05-12 2021-07-05
    3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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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99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06 2021-07-02
    4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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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04执116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6-24
    5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山市雨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7民初762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6-28
    6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山市雨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7民初762-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6-28
    7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93民初31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3-23 2021-06-09
    8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1304民初4282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1-05-30
    9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1304民初428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1-05-30
    10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君如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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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1203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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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0-11-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执14918号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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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1491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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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4918号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21)粤0307执14918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07执14918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07执14918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四、本院(2021)粤0307执14918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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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2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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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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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期间LED显示屏租金158665元;二、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333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4月1日起,自2019年5月1日起,自2019年6月1日起,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833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4.7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90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9月1日起,自2019年10月1日起,自2019年11月1日,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2020年1月1日,自2020年2月1日起,自2020年3月1日起,自2020年4月1日起,自2020年5月1日起,自2020年6月1日起,自2020年7月1起,自2020年8月1日起,自2020年9月1日起,均按照年利率4.7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解除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JD19030031《LED显示屏合作协议》;四、驳回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40元,由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由原告负担840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0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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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6
    3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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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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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0{text-indent:0.5104167in;text-align:justify;hyphenate:auto;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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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9
    4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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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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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名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0)粤0307民初35144号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独任审理)和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LED显示屏租金,共计人民币159332元。2、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共4个月)利率按每日千分之一计,为14849.3元;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共14个月)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为2870.1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4日,为17719元,应计至实际清偿之日。3、原告解除与被告的LED电子显示屏合作协议。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上1、2项诉讼请求合计为人民币177051.4元。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告内容于2020年12月19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告示 收起

    ... 展开
    2020-12-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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