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天誉装饰

    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2001房(仅限办公)
    • 简介:-
    • 法律诉讼 1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亿维、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陈亿维 收起

    ... 展开
    - - -
    2

    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张文与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新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文 收起

    ... 展开
    - - -
    4

    张文与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张文 收起

    ... 展开
    - - -
    5

    罗军涛、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罗军涛 收起

    ... 展开
    - - -
    6

    何伟泉、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何伟泉 收起

    ... 展开
    - - -
    7

    何伟泉、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何伟泉 收起

    ... 展开
    - - -
    8

    广东隆兴防水隔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隆兴防水隔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广东隆兴防水隔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隆兴防水隔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罗加鲁、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罗加鲁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106执27535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12-06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许红兰因与被上诉人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上诉人广州安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炫、刘向阳、刘丽艳、刘丽芳、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成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2)粤01民终60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许红兰 被上诉人- 刘向阳 刘丽芳 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刘丽艳 成骞 黄炫 广州安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2)粤01民终6079号刘丽艳、刘丽芳:上诉人许红兰因与被上诉人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上诉人广州安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炫、刘向阳、刘丽艳、刘丽芳、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成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3民初126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本案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6079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准许许红兰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117元,减半收取2558.5元,由上诉人许红兰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2-05-2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