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卓凯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29号B栋3A13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61
    • 法院公告 7
    • 失信被执行人 10
    • 送达公告 26

    法律诉讼6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婷莉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上诉人-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林淑君、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林淑君 收起

    ... 展开
    - - -
    3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李小伟、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小伟 收起

    ... 展开
    - - -
    5

    郭琼、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郭琼 收起

    ... 展开
    - - -
    6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雅居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雅居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广东品味定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品味定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品味定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李小伟与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李小伟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7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卢志文 谢美群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12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卢志文 谢美群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12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卢志文 谢美群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12
    4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 佛山市天行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雅居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05-07
    5 - -

    -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法院 - 2018-02-18
    6 - 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金采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东汇萃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明太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林剑峰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05
    7 (2017)粤0106民初4448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广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雅居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 2017-03-22

    失信被执行人10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606执14087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9-01 详情
    2 (2020)粤0606执14083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9-01 详情
    3 (2020)粤0606执3964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3-27 详情
    4 (2019)粤0606执7668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20 详情
    5 (2018)粤0606执13386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1-02 详情
    6 (2018)粤0606执10999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8-28 详情
    7 (2018)粤0606执4787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4-27 详情
    8 (2017)粤0606执9086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8-14 详情
    9 (2017)粤0606执6492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20 详情
    10 (2017)粤0606执5033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5-04 详情

    送达公告2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606民初7885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606民初7885号 -

    原告-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许婷莉、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婷莉、第三人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原告不服(2021)粤0606民初7885号案件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准予追加被上诉人许婷莉为(2019)粤0606执7668号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2、确认被上诉人许婷莉与(2019)粤0606执7668号中的被执行人连带向原告支付1086768.42元及其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在未出资范围内向申请人支付1086768.42元及其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3、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1-11-09
    2

    (2021)粤0606民初7885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606民初7885号 -

    原告- 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许婷莉、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婷莉、第三人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06民初7885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佛山市汇胜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1-09-30
    3

    (2020)粤0606民初22165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21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林淑君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告林淑君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判决如下:一、原告林淑君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雅居乐都荟广场合作经营协议书》于2020年11月27日解除;二、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林淑君支付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合作收益款57227.99元;三、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林淑君支付违约金4060.98元;四、被告许桂华对上述第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林淑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3.03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1-02-05
    4

    (2020)粤0606民初22165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21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林淑君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淑君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大良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0-09-24
    5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郭琼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原告郭琼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给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琼支付固定收益金15037.0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5037.08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6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许桂华对上述第一项判项中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郭琼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54.6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郭琼负担192.66元,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共同负担262元(被告负担的部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向原告支付,本院不另作收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19
    6

    (2019)粤0606民初2659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李小伟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小伟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给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认为,原告李小伟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琼撤回对被告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13
    7

    (2019)粤0606民初2659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李小伟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小伟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给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小伟支付固定收益金17639.7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7639.76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6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许桂华对上述第一项判项中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李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93.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小伟负担177.2元,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共同负担316元(被告负担的部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向原告支付,本院不另作收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28
    8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郭琼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琼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追加被告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大良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0-02-05
    9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郭琼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原告郭琼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给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认为,原告郭琼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琼撤回对被告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13
    10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265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郭琼 被告-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桂华 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琼与被告广州市卓凯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许桂华、佛山市恒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顺德区大良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