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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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海横琴华炘叁号投资合伙企业、上海清旭管理咨询中心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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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珠海横琴华炘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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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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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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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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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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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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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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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杜陶塑胶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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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中山市顺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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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杜陶塑胶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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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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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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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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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与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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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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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周锵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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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周锵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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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杜陶塑胶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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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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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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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606民初28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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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6民初28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 周锵云 刘艳红 梁洁文 佛山市顺德区黄腾贸易有限公司 黄立峰 郭桂洪 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 周子甄 郭志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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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黄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周锵云、黄立峰、郭志强、周子甄、刘艳红、郭桂洪、梁洁文: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黄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周锵云、黄立峰、郭志强、周子甄、刘艳红、郭桂洪、梁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请:1.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黄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13439300.29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4年7月31日,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03435.54元);2.被告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周锵云、黄立峰、郭志强、周子甄、刘艳红、郭桂洪、梁洁文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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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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