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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色产业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新街道世纪大道副682-2幢1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2
    • 法院公告 4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4

    法律诉讼14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省农业成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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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1123执异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异议人-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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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2021-05-12 2021-08-31
    2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程红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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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802执恢2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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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3-19
    3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程红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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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802执恢2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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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3-19
    4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梁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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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2执285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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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28
    5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夏剑锋、毛翠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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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2执2728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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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2-01
    6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良飞、王土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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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2执恢4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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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07-01
    7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良敏、祝利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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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2执恢4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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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07-01
    8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敏、王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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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3执4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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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06-16
    9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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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执异44号 联营合同纠纷

    异议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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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8 2020-06-10
    10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李琳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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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02执恢3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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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04-17 2020-05-06

    法院公告4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童俊炜 童开明 陶秀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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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G89 2018-10-25
    2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童开明 程红东 吴亚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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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G92 2018-10-25
    3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童开明 程红东 吴亚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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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G92 2018-10-25
    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童俊炜 童开明 陶秀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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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G89 2018-10-25
    5 (2017)浙0803民初36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剑峰 欧牵弟 王小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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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G31 2018-07-08
    6 (2017)浙0803民初36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剑峰 欧牵弟 王小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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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G31 2018-07-08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剑峰 欧牵弟 王小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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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G96 2018-02-13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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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2-13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剑峰 欧牵弟 王小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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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G96 2018-02-13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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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2-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玉山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符良金合作经营纠纷一案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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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执异44号 -

    原告- 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玉山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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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山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付良金:本院在执行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玉山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符良金合作经营纠纷一案过程中,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2020)赣01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上述文书经过60天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十一月六日本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邮编:330029联系人:李国兴电话:0791-8816275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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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6
    2

    (2016)浙0802民初43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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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鲍晓斌 王紫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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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晓斌、王紫倩:本院受理的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802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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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5
    3

    (2016)浙0802民初4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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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鲍晓斌 王紫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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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晓斌、王紫倩:本院受理的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80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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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5
    4

    (2017)浙0802立预304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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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802立预30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李琳军 戴杭山 江良珍 毛晓敏 乐平市安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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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琳军、戴杭山、江良珍、毛晓敏、乐平市安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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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3
    5

    (2016)浙0802民初442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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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4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顾方清 杨勇青 上饶市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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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方清、杨勇青、上饶市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尹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顾方清偿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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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3
    6

    (2016)浙0802民初442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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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4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顾方清 杨勇青 上饶市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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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方清、杨勇青、上饶市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尹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杨勇青偿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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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3
    7

    (2016)浙0802民初382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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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382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鲍晓斌 王紫倩 鲍古兴 陈宝翠 浙江衢州康保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一得利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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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晓斌、王紫倩、鲍古兴、陈宝翠、浙江衢州康保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被告浙江一得利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者邮寄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38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鲍晓斌、王紫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鲍古兴、陈宝翠、浙江衢州康保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被告浙江一得利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鲍晓斌、王紫倩追偿;3、案件诉讼费用合计19608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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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29
    8

    (2016)浙0802民初401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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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0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郑志新 周勇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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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志新、周勇军: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民事裁定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案件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郑志新归还贷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2、周勇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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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5
    9

    (2016)浙0802民初401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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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0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梁童 谷乔 周勇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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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童、谷乔、周勇军: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802民初401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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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29
    10

    (2016)浙0802民初401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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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802民初40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吴柯 王忠藩 周勇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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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柯、王忠藩、周勇军: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802民初401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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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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