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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宇华实业

    深圳市宇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洪湖大厦17层170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天津天马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宇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清申1号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天津天马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9-29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楚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3强清8号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7-15 2020-07-31
    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楚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3清申18号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5-14 2019-06-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3清申18号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3清申18号 申请公司清算

    当事人- 湖南省华湘进出口(集团)公司 深圳市宇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梦汇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华湘进出口(集团)公司、深圳市宇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们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3清申18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楚汇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本案公告费人民币8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 展开
    2019-05-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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