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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鸿鹏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东滨路与南光路交汇处永新时代广场4号楼3层3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邱思雁、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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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89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申请执行人-邱思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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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07 2020-12-1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5执888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21 详情
    2 (2021)粤0305执8022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11 详情
    3 (2021)粤0305执623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1-04-14 详情
    4 (2021)粤0305执6170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13 详情
    5 (2021)粤0305执491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19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4877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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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4877号 人事争议

    原告- 林坤丽 当事人-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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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4877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林坤丽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633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48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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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6
    2

    (2021)粤0305执888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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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8887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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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887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潘艳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744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8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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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7
    3

    (2021)粤0305执623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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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6237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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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6237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段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747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62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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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4

    (2021)粤0305执617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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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617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李翱 当事人-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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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6170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781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61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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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5

    (2021)粤0305执5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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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542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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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542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陆茂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52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5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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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6

    (2021)粤0305执49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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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491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李卓君 被告-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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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914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卓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16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9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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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4
    7

    (2020)粤0305执1524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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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24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彭文凤 被告-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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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5248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彭文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428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52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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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4
    8

    (2020)粤0305执1489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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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89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邱思雁 被告- 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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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893号深圳市鸿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邱思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316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8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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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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