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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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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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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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丽侣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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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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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黎川、林志强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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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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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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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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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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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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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漳州市雄益工艺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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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漳州市雄益工艺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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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漳州市东南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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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漳州市东南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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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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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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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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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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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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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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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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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983民初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 被告- 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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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宜市人民法院 | G38 | 2019-04-1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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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983民初75号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与被告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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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983民初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 被告- 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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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983民初75号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与被告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货款207119元给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二、限被告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9676元给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三、驳回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69元,由原告信宜市城南高新五金厂负担1267元,由被告漳州宏源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欧沃斯钟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702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迳付给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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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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