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1882民初1116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882民初111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云伟东 被告- 建筑工程 王晓东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1882民初1116号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云伟东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共同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事项告知书、廉政和作风监督卡、执行“三个规定”提示告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清偿工程款84140元;2、判令被告清偿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工程款本金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以84140元为本金,按日0.5‰计算;3、判令第三人在欠被告工程款数额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4、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0分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9-23 |
| 2 |
(2021)粤1882民初110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882民初110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连州市诚晟米业有限公司 被告- 建筑工程 郑锐波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1882民初1108号郑锐波:本院受理原告连州市诚晟米业有限公司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事项告知书、廉政和作风监督卡和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郑锐波返还代垫税金753633.1元及孳息98247.59元,暂计为851880.69元(孳息以人民币753633.1元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7年12月28日计算至返还之日止,孳息暂计至2021年4月30日);二、请求判令被告郑锐波返还代垫管理费78920元及孳息10288.43元,暂计为89208.43元(孳息以人民币7892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7年12月28日计算至返还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2月28日);以上两项金额合计941089.12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十五时0分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24 |
| 3 |
(2021)粤1882民初882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882民初88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梁学友 被告- 建筑工程 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1882民初882号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学友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882民初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天内支付原告梁学友工程款38377元及利息(从2021年4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本案受理费759.42元,由被告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连州市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20 |
| 4 |
(2021)粤1882民初882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882民初88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梁学友 被告- 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1882民初882号深圳市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学友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事项告知书、廉政和作风监督卡和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如下: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38377元及相应利息(使其利息支付以本金38377元为基数,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九时0分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14 |
| 5 |
受理的原告上饶市夏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段勇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1103民初107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上饶市夏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段勇亮 建筑工程 收起
...
展开
|
段勇亮:本院受理的原告上饶市夏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13 |
| 6 |
原告官付坤、官礼兵诉王旭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1126民初40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官礼兵 官付坤 被告- 建筑工程 王旭辉 收起
...
展开
|
王旭辉:本院受理原告官付坤、官礼兵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1126民初4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弋阳县人民法院二O二一年三月二日承办法庭:民商事审判团队承办法官:赖海鹰手机:18279365537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建安路与205省道交叉口西南200米 收起
...
展开
|
2021-03-02 |
| 7 |
原告官付坤、官礼兵诉贵溪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1126民初40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官礼兵 官付坤 被告- 贵溪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建筑工程 收起
...
展开
|
贵溪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官付坤、官礼兵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1126民初4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弋阳县人民法院二O二一年三月二日承办法庭:民商事审判团队承办法官:赖海鹰手机:18279365537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建安路与205省道交叉口西南200米 收起
...
展开
|
2021-03-02 |
| 8 |
(2020)粤1882民初1310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882民初131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欧阳金林 黄贵珍 被告- 建筑工程 连州恒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1882民初1310号连州恒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贵珍、欧阳金林诉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事项告知书、廉政和作风监督卡和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工程承包款337435.3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三、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时0分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二○年九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19 |
| 9 |
(2020)粤0305执8187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818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文银欢 被告- 深圳市钉钉快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张宏群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8187号深圳市钉钉快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张宏群: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文银欢与被执行人你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8187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该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02 |
| 10 |
(2019)冀0682民初3074号河北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河北运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682民初307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运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收起
...
展开
|
河北运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冀0682民初307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2月12日上午9时在定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11-1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