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永川区华恒五金经营部与浙江金指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渝民终443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浙江精创工具有限公司
...
展开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6 | 2021-09-29 |
2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济宁南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5执762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2 | 2021-09-29 |
3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南通润达机电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5执760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2 | 2021-09-29 |
4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启东市苏艺电动工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陕民终630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启东市苏艺电动工具厂 收起
...
展开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12 | 2021-09-16 |
5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鑫凯易得五金销售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3知执33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0 | 2021-09-12 |
6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从化街口明利电子产品维修部、佛山市测锐仪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73民初3773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5-28 | 2021-07-20 |
7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悦五金工具经营部与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渝民终341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悦五金工具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9-14 |
8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浙江金指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区华恒五金经营部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渝05民初2107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0 | 2021-09-27 |
9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年机电工具商行与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渝民终235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19 | 2021-09-14 |
10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陈晓俊、佛山市禅城区达彬五金机电批发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73民初312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5-12 | 2021-07-1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浙01民初4099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启东市军利达电动工具厂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6 | 2020-11-29 |
2 | - | -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永康市钻狼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G83 | 2020-10-17 |
3 | (2019)沪73民初430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金华市婺城区锐琪五金建材经营部 上海势界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G71 | 2020-09-24 |
4 | (2020)渝01民初541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渝北区灏盛电线经营部 永康保悦得机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G81 | 2020-09-08 |
5 | (2019)桂02民初365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七星区小蒋电动工具店 南通大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三版中缝 | 2020-09-04 |
6 | (2019)苏05知初823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西湖区联信大市场向洋五金机电商行 启东市雷音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93 | 2020-08-06 |
7 | (2019)苏05知初116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徐州驰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南通欧士嘉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9 | 2020-07-23 |
8 | -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七星区小蒋电动工具店 南通大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14 | 2020-06-30 |
9 | -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江美芳 启东市苏艺电动工具厂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7 | 2020-06-18 |
10 | (2019)粤73民初1017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盛五金机电商行 广州莱铨商贸有限公司 南通猛士机电有限公司 潘杰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G60 | 2020-05-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民初67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民初676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龙岗区新好工具电子商行 深圳市筠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676号深圳市龙岗区新好工具电子商行、唐舒妮: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筠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新好工具电子商行、唐舒妮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2月8日9时45分在本院前海第二审判庭就本案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并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前海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二一年九月三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本公告于2021年9月3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
2021-09-03 |
2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万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3民初127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万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吴中区郭巷张路召五金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3民初127号上海万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区郭巷张路召五金经营部、上海万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张衡路988号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1年8月25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25 |
3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执异145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执异145号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张新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执2591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以张新生作为被执行人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未足额出资为由,向本院申请将张新生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本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14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一、追加张新生为(2020)粤01执2591号案的被执行人;二、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张新生应对被执行人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2020)粤01执2591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04 |
4 |
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执466号 | - |
当事人-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执466号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466号执行裁定书。其内容为:本院对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新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21)粤01执46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03 |
5 |
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执466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执466号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年粤01执4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粤73民初628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支付款项80000.00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100.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33583特此通知。报告财产令内容:武义景康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你(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你单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此令。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12 |
6 |
(2020)粤03民初1652号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初1652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652号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送达本案被告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上诉人: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上诉请求:一、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1652号民事判决书;二、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3 |
7 |
(2021)粤03执183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1834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834号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临江华友五金电动工具店: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165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8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8 |
(2021)粤03执218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2180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岗区勇华五金机电商行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180号深圳市龙岗区勇华五金机电商行: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98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1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2 |
9 |
(2021)粤03执84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844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844号深圳市贝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165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8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2-22 |
10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桂01民初287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杨卫标 启东市麦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启东市麦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杨卫标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民初287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21-02-02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