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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陆陆顺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饶淑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4****34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深南法民三初字第14号
    案号 (2020)粤0305执63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10-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确认深圳市陆陆顺饮食有限公司拖欠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金 483 万元,被告深圳市陆陆顺饮食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月 15 日前支付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8 万元整。深圳市陆陆顺饮食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日起,每月 15 日前支付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整,至还清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欠款为止;深圳市陆陆顺饮食有限公司积欠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确定的款项,在上述还款期间内不计利息,但如有任何一期未能及时支付,则深圳市陆陆顺饮食有限公司仍需支付深圳市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息,利息按 483 万为本金,从 2012 年 7月 1日计至本协议确认付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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