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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康

    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大道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后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桂花等与北京点点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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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2民初596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刘济平
    王桂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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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1-02-25
    2

    张保胜与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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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琼9003执183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执行人-张保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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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9-09-09 2020-01-1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刘济平与被告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点点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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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9003民初67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刘济平 被告- 北京点点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9003民初677号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点点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济平与被告海南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点点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一)、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那大法庭(那大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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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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