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日期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2022-06-14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地产置业运,营,管理,房,屋及商铺,租赁,物业管理,停车,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06-14 |
多证合一备案 |
- |
公章刻制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2021-12-02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9-03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公司章程第十章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西宁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水电工程四局棚改项目以下决议或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一,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等事项的决议,二,项目所形成资产及其以衍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抵质押,处置等事项的决议,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
公司章程第十章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西宁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水电工程四局棚改项目以下决议或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一,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等事项的决议,二,项目所形成资产及其以衍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抵质押,处置等事项的决议,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
2021-07-2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刘海峰,证件号码,职位,董事,姓名,洪炎福,证件号码,职位,董事长,姓名,洪继煌,证件号码,职位,监事,姓名,王飞,证件号码,职位,董事兼总经理,姓名,高卫东,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姓名,刘海峰,证件号码,职位,董事,姓名,洪佳艺,证件号码,职位,董事,新增,姓名,洪炎福,证件号码,职位,董事长,姓名,洪继煌,证件号码,职位,监事,姓名,王飞,证件号码,职位,董事兼总经理,姓名,赵彦楠,证件号码,职位,董事,新增,姓名,高卫东,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2020-12-10 |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
营业期限至 |
2020-12-09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一,公司章程第,七,章第十条修改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三,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五条修改为,股东,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后,召开临时会议,四,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七条修改为,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全体董事,一,致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五,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九条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选举产生,六,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二十条修改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作,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
公司章程第,十,章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西宁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水电工,程,四局棚,改项,目,以,下,决议或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一,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等,事项的决议,二,项目所形成资产及其以衍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抵质押,处置等,事,项,的决议,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
2020-11-27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一,公司章程第七章第十条修改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三,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五条修改为,股东,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后,召开临时会议,四,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七条修改为,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全体董事一致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五,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九条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选举产生,六,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二十条修改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作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