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万家美

    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榜德工业园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等与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闽0525民初4619号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原告-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
    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颜聪华
    收起

    ... 展开
    永春县人民法院 2017-12-11 2018-02-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裁判文书]晋江太子酒店 收起

    ... 展开
    (2016)闽0525民初4619号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原告- 颜聪华 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 福建省晋江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被告- 吴鸿翔 晋江市商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 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春华厦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金冠集团有限公司 晋江太子酒店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晋江太子酒店来源:永春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01-11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晋江太子酒店(住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四居开发区18号):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原告福建省晋江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原告颜聪华与被告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永春华厦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晋江太子酒店、第三人福建金冠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吴鸿翔、第三人晋江市商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5民初4619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颜聪华撤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颜聪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8-01-11
    2

    [裁判文书]晋江太子酒店 收起

    ... 展开
    (2016)闽0525民初4619号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原告- 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 福建省晋江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颜聪华 当事人- 福建金冠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春华厦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 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晋江太子酒店 晋江市商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晋江太子酒店(住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四居开发区18号):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原告福建省晋江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原告颜聪华与被告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永春华厦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晋江太子酒店、第三人福建金冠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吴鸿翔、第三人晋江市商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5民初4619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颜聪华撤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颜聪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8-01-1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