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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盟弘鑫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昭宗路11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易门云铸工贸有限公司与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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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易门云铸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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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南超达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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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有物返还纠纷

    上诉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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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易门云铸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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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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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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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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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超达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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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有物返还纠纷

    再审申请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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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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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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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易门云铸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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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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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易门云铸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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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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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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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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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张黎智与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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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张黎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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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云0102民初240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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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24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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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2400号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云0102民初第24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货款72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1月11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1日起;以22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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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6
    2

    (2017)云0102民初240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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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24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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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2400号云南双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昆明安盟弘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数控龙门镗铣床壹台的货款人民币7200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截止于2017年3月31日)违约金人民币1225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昆明市气象路振华制药厂四楼)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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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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