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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泰丰盛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新樟路66号寰通工业园厂房C1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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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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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4-22 2020-06-05
    2

    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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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2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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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12-13 2019-12-30
    3

    深圳市宏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达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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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93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宏泰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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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14 2019-12-28
    4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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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财保502号 加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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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6-25 2019-07-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执881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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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88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 周科 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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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8813号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周科: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88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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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6
    2

    (2019)粤0309财保50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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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财保502号 -

    原告-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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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财保502号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财保502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209613.2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联系人:戴莲莲联系电话:210501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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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6
    3

    (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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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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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周科:本院受理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周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209613.2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自2019年5月1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周科对被告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7140元,由三被告承担。受理费原告已预交。本案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三被告承担。保全费原告已预交。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本公告于2020年5月6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温子略联系电话:2105063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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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6
    4

    (2019)粤0307民初404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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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4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元昌电子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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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4042号被告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元昌电子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9)粤0307民初40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恒达无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5348元;二、被告深圳市恒达无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185348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6月16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O二O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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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9
    5

    (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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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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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12248号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周科:本院受理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首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首云科技有限公司、周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209613.2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要求从交货日起开始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款之日,暂计至起诉之日止约为人民币161512.32元;2.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货款及利息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4日10时45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七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本公告于2019年11月6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温子略联系电话:2105063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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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6

    (2019)粤0307民初404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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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4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市元昌电子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 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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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4042号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宏泰丰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世纪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达无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元昌电子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404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85348元及利息;2、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9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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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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