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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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裴章红与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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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裴章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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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07-02 |
2 |
惠子鑫、高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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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3733-373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惠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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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2021-01-05 |
3 |
徐平正与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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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徐平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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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1-04-02 |
4 |
张建安、徐潜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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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执3773号之二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张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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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09 | 2021-01-15 |
5 |
张伶华、刘平平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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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执1231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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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7-14 | 2020-08-13 |
6 |
张伶华、刘平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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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执232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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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8-17 |
7 |
徐平正与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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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2011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徐平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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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1-20 | 2020-03-30 |
8 |
魏现国、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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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9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魏现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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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3 | 2019-11-06 |
9 |
高菲因与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陆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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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9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高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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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3 | 2019-09-17 |
10 |
魏现国因与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陆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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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9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魏现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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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3 | 2019-09-1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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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惠子鑫 高菲 魏现国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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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 2018-03-15 |
2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高菲 惠子鑫 魏现国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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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六版 | 2017-12-26 |
3 | (2016)粤0307民初1454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陈军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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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G78 | 2017-09-21 |
4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高菲 惠子鑫 魏现国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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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G37 | 2017-08-20 |
5 | (2016)粤0307民初9288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黄欣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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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G52 | 2017-03-26 |
6 | (2016)粤0307民初1454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陈军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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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G51 | 2016-12-2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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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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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裴章红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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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裴章红:原告裴章红与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原告裴章红支付剩余购房款180000元后30日内协助原告裴章红办理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中城康桥花园BC1栋1Ol号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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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
2 |
(2021)粤0307民初3637号(陈嘉林)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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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3637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郭洪林 被告- 陈嘉林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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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3637号陈嘉林:原告郭洪林与被告陈嘉林、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63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依法确认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中城康桥花园二期18栋A903房(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原告郭洪林,(房屋价值366900元)二、请依法判令被告一陈嘉林、被告二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原告郭洪林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三、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四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张慧电话:0755-8486316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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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
3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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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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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民再83-85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惠子鑫、高菲、魏现国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联合金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陆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并定于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四楼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现你方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审理再审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由佘琼圣、贾密、郭尔绚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佘琼圣担任审判长,苏冰娜担任书记员。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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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
4 |
(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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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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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平正诉你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徐平正办理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城康桥花园黄之园1栋306号房屋的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本案受理费22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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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
5 |
(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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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裴章红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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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裴章红与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案件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你方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平湖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你方举证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院定于2021年3月24日10时15分在本院平湖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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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
6 |
(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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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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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裴章红与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7234号案件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你方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平湖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你方举证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院定于2021年3月24日10时15分在本院平湖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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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
7 |
(2020)粤0307民初32711号开庭公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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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32711号 | 业主共有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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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2711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桥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诉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2711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时30分于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本公告于2020年9月2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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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
8 |
(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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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徐平正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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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3975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平正诉被告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19日10时30分在布吉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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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
9 |
(2019)粤03执443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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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443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张建安 徐潜生 被告- 房地产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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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433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建安、徐潜生与你(单位)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涉外裁296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4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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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
10 |
(2019)粤03执424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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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424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平平 张伶华 被告- 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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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245号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张伶华、刘平平与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264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2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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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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