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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画教育

    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111号6幢2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亚利与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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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李亚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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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1-01-01
    2

    阿拉斯加(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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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227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阿拉斯加(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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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0-06-08 2020-07-13
    3

    范含飞与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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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140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范含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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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04-17 2020-09-30
    4

    范含飞与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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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781民初6250号 合同纠纷

    原告-范含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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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法院 2019-12-18 2020-03-05
    5

    劳笛袁与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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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115民初23140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原告-劳笛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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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10-08 2018-12-27
    6

    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林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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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皖0104民初5908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林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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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8-03-29 2020-06-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民终122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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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12240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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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12240号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诉人李亚利与被上诉人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民终12240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本院定于2021年09月24日10时00分在第三十二庭依法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黄国辉、刘向军、徐雪莹,法官助理兼书记员:邓懿。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法院联系人:邓懿电话:0755-8353505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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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2
    2

    (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公告上诉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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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原告- 李亚利 被告- 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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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利诉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亚利对(2020)粤0307民初16462号的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南山法院联系人:詹嘉蓉联系电话:0755-86609549邮寄地址: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民商事速裁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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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7
    3

    (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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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原告- 李亚利 被告- 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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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利诉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646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一、确认原告李亚利与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东方童画入学协议》已解除;二、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亚利返还剩余培训费用4873元;三、驳回原告李亚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深圳小小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联系人:詹嘉蓉联系电话:0755-86609549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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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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