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关于原告李建文与被告李仲文、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703民初5163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建文 被告-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李仲文 收起
...
展开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703民初5163号李仲文、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文与被告李仲文、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无法采用公告以外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0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