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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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许鑫洲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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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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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2-16 | 2021-07-02 |
2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鼎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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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民初2537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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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17 | 2020-12-22 |
3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余进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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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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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1-02-23 |
4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杨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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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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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2-10 | 2021-01-07 |
5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鼎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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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民初3344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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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15 |
6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高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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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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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2020-11-13 |
7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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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保8439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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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8-28 | 2020-09-25 |
8 |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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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8行初325号 | 其他(交通) |
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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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5-24 | 2018-12-2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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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民初139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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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3941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嘉弘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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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3941号深圳市嘉弘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杨怀与被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弘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394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一2019年6月10日签订的《车辆委托管理协议书》于2020年5月20日解除。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三之间2019年7月20日生效的合同(合同编号为KCG199213175)于2020年5月20日解除,被告一承担自2020年5月20日开始解除前述合同的车辆租金,截止起诉之日已产生逾期租金3期(即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租金人民币11976元(3992元/期×3期)。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100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返还原告装载GPS费用人民币3950元整。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车辆加速折旧费人民币9694元整。6.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以上金额合计人民币3562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7日15时3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法院联系人:陆柳电话:07552107474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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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 |
2 |
(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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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许鑫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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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许鑫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许鑫洲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许鑫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处理处理违章费3600元;二、被告许鑫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4月29日管理费3946元、滞纳金30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元,由被告许鑫洲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本公告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马一哲联系电话:2108754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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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
3 |
(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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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许鑫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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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7603号许鑫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国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许鑫洲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月5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六楼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本公告于2020年10月16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马一哲联系电话:2108754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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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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