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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番禺广地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埗西村
    • 简介:-
    • 法律诉讼 70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7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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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执7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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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5-15 2021-05-18
    2

    何伟松、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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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25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何伟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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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4-06
    3

    陈美英与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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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46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美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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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12-26 2021-04-07
    4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凌小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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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695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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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1-03
    5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英德市白石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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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民辖终2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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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1 2020-11-12
    6

    何伟松与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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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673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何伟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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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1-04-07
    7

    欧阳云、杨勋崇、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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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异244号 其他案由

    异议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欧阳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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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0-12-16
    8

    陈俊旻、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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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7054号 物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陈俊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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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10 2020-10-09
    9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仰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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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异193号 其他案由

    异议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关仰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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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06-23 2020-12-15
    10

    彭灼芬、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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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民申1224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彭灼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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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6-10 2020-12-20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13民初703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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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8-08-27
    2 (2017)粤0113民初233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温秋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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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 - 2018-05-16
    3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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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2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3执异185号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欧阳云、邱华强、杨勋崇、黄江强执行异议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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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执异185号 -

    原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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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执异185号欧阳云、邱华强、杨勋崇:关于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欧阳云、邱华强、杨勋崇、黄江强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G区5栋景湖豪庭(购销合同号:0210720)解除查封。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告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如你对异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有异议的,通知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清单(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可邮寄或交至本院立案庭15号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你方没有意见和证据提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539495592021-06-0217:09:34:444(2021)粤0113执异185号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欧阳云、邱华强、杨勋崇、黄江强执行异议一案异议,提交,送达,公告,规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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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2

    (2020)粤0113执异29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杨勋崇、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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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执异29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告- 杨勋崇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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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执异295号杨勋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杨勋崇、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解除(2003)番法执字6056号执行案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G区5栋景湖豪庭的查封。因杨勋崇去向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20)粤0113执异295号《执行裁定书》,该文书裁定:准许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537492762021-01-1117:15:24:625(2020)粤0113执异29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杨勋崇、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番禺,送达,异议,杨勋崇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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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1
    3

    (2019)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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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46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陈美英 被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文森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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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4695号陈文森:本院受理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陈文森,男,1969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桂西路6号1座3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601196908260936)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后答疑通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4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第三人陈文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配合原告陈美英及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赏湖轩B2栋7A房屋的注销鉴证登记手续;二、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注销鉴证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五日内,协助原告陈美英办理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赏湖轩B2栋7A的房屋登记至原告陈美英名下的过户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原告陈美英和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政府部门规定各付各税;三、驳回原告陈美英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6732元,由原告陈美英负担。你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537411642021-01-0516:25:51:537(2019)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美英,送达,判决,登记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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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5
    4

    (2019)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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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46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陈美英 被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文森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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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4695号陈文森:本院受理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陈文森,男,1969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桂西路6号1座3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601196908260936)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番禺广地花园二期B2-7A复式单元房产证;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2004年6月25日起暂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办证违约金36214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535882132020-09-2921:06:21:171(2019)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番禺,文森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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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8
    5

    (2020)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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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46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陈美英 被告- 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文森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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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4695号陈文森:本院受理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陈文森,男,1969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桂西路6号1座3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601196908260936)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番禺广地花园二期B2-7A复式单元房产证;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2004年6月25日起暂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办证违约金36214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535763432020-09-2219:36:28:553(2020)粤0113民初4695号原告陈美英与被告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文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番禺,文森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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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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