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重庆力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重庆金地置信房地产策划销售有限公司与重庆快什尚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委托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金地置信房地产策划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易小华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易小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易小华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易小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重庆逸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逸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叶云富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上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母跃华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黄川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原告-黄川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戴磊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戴磊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李严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李严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2)云0111民初291号 收起
...
展开
|
(2022)云0111民初2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金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云0111民初291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金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货款责任人民币42680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上述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以4268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因你邮寄地址送达不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3-30 |
2 |
(2019)渝0112民初7484号 收起
...
展开
|
(2019)渝0112民初748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许胜雅 当事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被告- 赵纯超 重庆亿邦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19)渝0112民初7484号赵纯超:本院受理原告许胜雅诉被告赵纯超、重庆亿邦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赵纯超、被告重庆亿邦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旋挖工程款194571元;支付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付清194571元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到2018年6月约23000元,合计217571元;2、判决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承担被告赵纯超、重庆亿邦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原告194571元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一审案件承办人:王婷婷联系电话:023-67177542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5月15日上传日期:2019年05月15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5-15 |
3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11110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罗全美 被告-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罗全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云0112民初11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全美撤回对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起诉。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9-05-06 |
4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11111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蒋勇 被告-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蒋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云0112民初11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蒋勇撤回对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起诉。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9-05-06 |
5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9912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高光军 被告- 四川省蜀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高光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高光军起诉要求:1、被告即刻支付拖发原告的工人工资33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举证通知书(二)及开庭传支付自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9-02-13 |
6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12民初字第81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罗全林 被告-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罗全林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19)云0112民初字第813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一)(二)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卫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9-02-12 |
7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9912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高光军 被告- 四川省蜀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高光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高光军起诉要求:1、被告即刻支付拖发原告的工人工资33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举证通知书(二)及开庭传支付自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9-01-30 |
8 |
(2018)川0116民初5302号原告罗述全诉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上海中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万磊、杜光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应诉材料副本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16民初5302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罗述全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上海中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万磊 杜光明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16民初5302号原告罗述全诉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上海中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万磊、杜光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四被告支付原告工程劳务费250000元,四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判决四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68663.19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四被告承担。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追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中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9:3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2-29 |
9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11110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罗全美 被告-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罗全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即刻支付拖欠原告的工人工资284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一)、举证通知(二)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法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8-11-30 |
10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12民初11111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蒋勇 被告- 聂维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蒋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即刻支付拖欠原告的工人工资2985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一)、举证通知(二)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法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8-11-3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