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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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夏超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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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1622民初112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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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8 |
2 |
四平市京平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有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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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3民终178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四平市京平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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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1-01-12 |
3 |
冉素光陶飞月等与邻水新世纪运业公司广安宁祥运业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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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4民终1271号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上诉人-冉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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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2 | 2020-12-09 |
4 |
吴洪秀与莫中轩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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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725民初1756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吴洪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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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 2020-10-09 | 2020-11-08 |
5 |
唐小丽与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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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602民初225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唐小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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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5-22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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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明与陈春苗福建中通吉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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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13民初245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蒋先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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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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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昌与孔祥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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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602民初6285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李永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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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2-02 | 2019-12-12 |
8 |
黄世明与罗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蜀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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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323民初95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黄世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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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19-12-31 |
9 |
李永昌与孙祥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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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602民初536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李永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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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9-04 | 2019-09-10 |
10 |
徐均普与中华联合财保广安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保惠阳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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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6民初955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徐均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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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人民法院 | 2019-06-20 | 2019-09-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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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川1323民初953号原告黄世明与被告罗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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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323民初95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黄世明 被告- 罗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 谢晓辉 谢雪飞 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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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1323民初953号原告黄世明与被告罗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谢晓辉、谢雪飞、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王世明请求:1.判令被告方赔偿原告医疗费、续医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00,192元;2.依法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诚保险额范围内赔偿第一项诉讼请求主张的金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有限赔偿);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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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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