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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众证券

    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13层1303-131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湖南崇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与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湘10知民初1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湖南崇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2-11 2020-03-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民特1098号送达公告民众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民特109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 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通知公告(2021)粤03民特1098号民众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人民众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申请人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杨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由审判员朱珠、审判员刘雁兵、审判员钱松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审判员朱珠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雁兵主审,书记员由法官助理王玉寒、颜萍萍兼任。如果你(单位)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回避申请。经审查,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你(单位)如有补充上诉意见、答辩意见、授权等材料需提交,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于本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云柜或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二审不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邮政编码:518036;联系人:颜助理;联系电话:0755-83535826。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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