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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湘科技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村16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7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彭年春、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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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湘01民再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再审申请人-彭年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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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7 2020-06-09
    2

    彭年春、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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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湘01民再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再审申请人-彭年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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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7 2020-06-09
    3

    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金鼎交通构件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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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111财保188号 -

    申请人-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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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19-12-16 2019-12-23
    4

    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金鼎交通构件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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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111财保189号 -

    申请人-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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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19-12-16 2019-12-23
    5

    彭年春、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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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1民申1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彭年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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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0-25 2019-10-31
    6

    彭年春、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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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1民申17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彭年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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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0-25 2019-10-31
    7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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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203民初1935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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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19-08-14 2021-02-01
    8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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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203民初1935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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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19-08-14 2019-08-31
    9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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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203执保56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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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19-07-22 2019-07-31
    10

    申请执行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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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0105执26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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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19-06-27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 被告- 长沙雄雕预制构件厂(普通合伙) 吴斌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马佩芝 骆鑫 彭年春 吴罗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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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G23 2018-10-16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 被告- 马佩芝 吴罗明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吴斌 彭春年 长沙雄雕预制构件厂(普通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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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G23 2018-10-16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 被告- 长沙雄雕预制构件厂(普通合伙) 吴斌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马佩芝 骆鑫 彭年春 吴罗明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G23 2018-10-16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 被告- 马佩芝 吴罗明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吴斌 彭春年 长沙雄雕预制构件厂(普通合伙)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G23 2018-10-1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西卡(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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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91民初100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西卡(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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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卡(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591民初10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湖南明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卡(中国)有限公司货款2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自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9元,由原告西卡(中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 展开
    2019-03-0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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