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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兆福源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B807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博曼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敏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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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350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博曼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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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1-01-01
    2

    陈红薇、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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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23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红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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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0-12-21
    3

    何伟、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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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恢127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何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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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1
    4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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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87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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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8-04 2020-12-16
    5

    杨芳萍、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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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1276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杨芳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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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5-13 2020-09-28
    6

    黄至远、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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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12326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黄至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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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5-12 2020-09-25
    7

    陈红薇与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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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369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陈红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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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2-16 2020-12-28
    8

    新余市敏源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喝本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曼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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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42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新余市敏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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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10 2020-06-05
    9

    新余市敏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喝本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曼科技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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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执保2068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新余市敏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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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0-30 2020-08-17
    10

    张才昌与曾伟、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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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67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张才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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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9-09-02 2020-01-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91执恢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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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恢54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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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恢542号之一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91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0391执异67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恢5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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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2

    (2021)粤0391执异6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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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异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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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异议人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67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1年3月23日14时3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十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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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6
    3

    (2021)粤0391执异6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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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异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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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异议人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极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前海锐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67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听证地点为本院,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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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2
    4

    (2020)粤0305执1423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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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23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陈红薇 被告-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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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232号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红薇与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2369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2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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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5

    (2019)粤0305执12768号E键公告(限制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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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1276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杨芳萍 被告-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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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2768号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芳萍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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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7
    6

    (2019)粤0305执1276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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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1276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杨芳萍 被告- 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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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2768号深圳市兆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杨芳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19)388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127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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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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