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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惠家

    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1栋3单元150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民终79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0 2020-06-05
    2

    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91民初7924号 合同纠纷

    原告-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10-24 2020-06-05
    3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罗杰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苏12民特11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16 2017-09-30
    4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韩秀萍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苏12民特12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16 2017-09-30
    5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6)京73行初5386号 行政裁决

    原告-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6-11-16 2017-03-21
    6

    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上诉人-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罗杰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韩秀萍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行政裁决

    原告-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91民初7924号原告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四个明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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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91民初792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91民初7924号原告金惠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利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向原告返还其收取的保证金共计25000元;2.被告负担本次的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四个明示、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8-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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