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1]01742号 |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骆驼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6日,民警在侦办骆驼街道茂盛宾馆等地介绍卖淫一案中发现,2014年至今,王**在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号茂盛宾馆内作为实际管理者,对茂盛宾馆内卖淫嫖娼活动不以制止,放任不管。其中:2021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杨*通过聊天软件招揽嫖客郑**后联系犯罪嫌疑人李**,后李**介绍卖淫女花*至茂盛宾馆内为郑**提供性服务;2021年5月1日,犯罪嫌疑人汪**在茂盛宾馆前台招揽嫖客夏**后,介绍卖淫女高**至茂盛宾馆内为夏**提供性服务;2021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汪**在茂盛宾馆前台招揽嫖客高**后,介绍卖淫女魏*至茂盛宾馆内为高**提供性服务;2021年5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杨*通过聊天软件招揽嫖客李*后,介绍卖淫女王**至茂盛宾馆内为李*提供性服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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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 | 详情 |
| 2 | 镇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1号 | 镇海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636号的宁波市镇海茂盛宾馆(普通合伙)一层西侧安全出口上锁,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宁波市镇海茂盛宾馆(普通合伙)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工商银行镇海区支行(账号:3901160011200530540)。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 2018年2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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