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超越饲料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康路38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张云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402执90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07 2020-12-21
    2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毛素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402执104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07 2020-12-21
    3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毛素良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402民初8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1-21 2020-03-27
    4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张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402民初83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9-12-31 2020-03-30
    5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章建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402执174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9-11-11 2019-11-22
    6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与颜帮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402民初26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6-14 2019-09-03
    7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与章建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浙0402民初48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1 2019-05-27
    8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金家宏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浙0402执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7-04-25 2017-06-27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章建军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G36 2018-10-2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5)嘉凤商初字第119号 收起

    ... 展开
    (2015)嘉凤商初字第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金家宏 收起

    ... 展开

    金家宏: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嘉南凤商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金家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嘉兴市超越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饲料款290684元;案件受理费566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金家宏负担,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5-09-16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