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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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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228号3幢A座120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5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2
    • 送达公告 23

    法律诉讼5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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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2执恢1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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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07-15 2020-07-31
    2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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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8破19号之二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申请人-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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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06-29 2020-07-06
    3

    杭州知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绘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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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4执3731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知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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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20-06-23 2020-12-14
    4

    杭州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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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1946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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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20-04-15 2020-06-10
    5

    吴飞、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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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8执2247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吴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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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11-22 2019-11-27
    6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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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执2197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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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10-24 2019-11-20
    7

    谢秀飞、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季叶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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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8执189号之三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谢秀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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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09-27 2019-10-31
    8

    孔健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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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8执2699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孔健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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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20-05-12
    9

    张金花、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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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8执2252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金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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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20-01-02
    10

    杨莉倩、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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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8执225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杨莉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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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20-01-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浙0108执2247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23 详情
    2 (2019)浙0105执1946号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04 详情
    3 (2019)浙0108执192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1-14 详情
    4 (2019)浙0108执18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14 详情
    5 (2019)浙0108执176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1-11 详情
    6 (2019)浙0108执83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1-08 详情
    7 (2018)浙0108执269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2-12 详情
    8 (2018)浙0108执268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2-11 详情
    9 (2018)浙0108执2258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9-10 详情
    10 (2018)浙0108执2252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9-07 详情

    送达公告2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2018)浙0104民初1238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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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1238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知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绘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季叶鹏 万乔 朱华 刘婷婷 姚志航 陈小亮 杨兴 徐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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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12387号杭州绘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季叶鹏、万乔、朱华、刘婷婷、姚志航、陈小亮、杨兴、徐玮: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知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9年5月3日上午9:00在笕桥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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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2

    (2017)浙0108民初724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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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724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邵志云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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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对邵志云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724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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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7
    3

    (2018)浙0108民初3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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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8民初36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 吴飞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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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吴飞诉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8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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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6
    4

    (2017)浙0108民初62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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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62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谢秀飞 被告- 季叶鹏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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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叶鹏、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谢秀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628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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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2
    5

    (2018)浙0108民初66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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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8民初66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陈丽巍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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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丽巍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8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陈丽巍工资16024.49元;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为原告陈丽巍补缴2017年7月、8月、9月的养老、医疗保险(具体补缴金额、时段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陈丽巍经济补偿金16026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陈丽巍与被告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各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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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2
    6

    (2017)浙0108民初736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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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7363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 魏皖皖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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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对魏皖皖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736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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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2
    7

    (2017)浙0108民初72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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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724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孔健俊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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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对孔健俊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724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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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8
    8

    (2017)浙0108民初723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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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723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金花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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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花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723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张金花欠付工资人民币18036.72元、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9500元;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张金花补缴2017年7月的养老、医疗保险(具体补缴金额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个人部分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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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28
    9

    (2017)浙0108民初724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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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724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竺凌婕 被告-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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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竺凌婕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724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竺凌婕欠付工资人民币12361.8元、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0097.43元;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竺凌婕补缴2017年7月的养老、医疗保险(具体补缴金额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个人部分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被告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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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28
    10

    (2017)浙0110民初1875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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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10民初187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刘婷婷 季叶鹏 杨兴 叶竞飞 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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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婷婷、季叶鹏、杨兴、叶竞飞、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婷婷、季叶鹏、杨兴、叶竞飞、杭州品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8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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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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