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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辉居业

    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1单元5层50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93民初2637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19-09-27 2019-12-16
    2

    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93民初2637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19-06-21 2021-03-18
    3

    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91民初91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1-14 2019-03-15
    4

    赵冲、冯孟静、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91民初7997号 共有物分割纠纷

    当事人-赵冲
    冯孟静
    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05-21 2018-06-28
    5

    许云凤申请执行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91执919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05-03 2018-09-21
    6

    四川都江堰市古堰消防产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91执62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都江堰市古堰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03-29 2018-05-02
    7

    许云凤诉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案 收起

    ... 展开
    (2017)川0191民初9262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当事人-许云凤
    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11-10 2017-12-06
    8

    四川都江堰市古堰消防产品有限公司与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川0191民初70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都江堰市古堰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10-31 2017-12-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文书材料的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93民初2637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广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金辉居业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广告制作、发布费用124996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24996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6%,直至款项付清为止);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9-06-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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