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16民初1057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3-17 |
| 2 |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16执保45号 | - |
当事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2021-02-22 | 2021-03-30 |
| 3 |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宋兴连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民终8534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19 | 2019-09-25 |
| 4 |
宋兴连与付志林、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91民初759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宋兴连 收起
...
展开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12-05 | 2019-09-25 |
| 5 |
成都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冯荣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13执异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成都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3-26 | 2018-03-29 |
| 6 |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
- | - |
当事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 7 |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 8 |
宋兴连与付志林、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纠纷 |
原告-宋兴连 收起
...
展开
|
- | - | - |
| 9 |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宋兴连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10 |
成都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冯荣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成都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8)川0191民初7593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宋兴连 被告- 付志林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 第三人- 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G71 | 2018-06-24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8)川0191民初7593号原告宋兴连与被告付志林、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91民初759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宋兴连 当事人-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付志林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91民初7593号原告宋兴连与被告付志林、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兴连支付涉案房款111638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1116387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保全清单。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付志林、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1215931.51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二、对案外人宋兴华、陈娅萍共同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和美东路8号7幢1单元31楼3101号的房屋予以查封。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2-1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