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粤轻工贸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注销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新五、六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清算组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申请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以下简称“彩雅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强清202号 -

    当事人-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2021)粤01强清202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粤01清申1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申请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以下简称“彩雅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杨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广东彩雅电分打稿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请彩雅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联系人:周俊杰;联系电话:18922421543;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7层)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在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受偿。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彩雅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彩雅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彩雅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薄和文书,以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而被要求承担罚款等法律责任。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12
    2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强清59号 -

    当事人-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公告(2021)粤01强清59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裁定受理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清算组。现清算工作已结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2021)粤01强清59号《民事裁定书》,以无法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29
    3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清申36号 -

    当事人-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清申36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清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三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08
    4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申请强制清算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强清59号 -

    当事人-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强制清算公告(2021)粤01强清59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2020)粤01清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申请强制清算,并依法作出(2021)粤01强清59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负责人为张旭生。现在公告如下:一、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二、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三、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2502单元,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旭生律师;电话:15626126826。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08
    5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清申36号 -

    当事人- 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清申36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清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省粤轻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三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