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马某杰、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民初429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马某杰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4-27 | 2021-09-29 |
2 |
黄丹曼、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66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丹曼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4-02 | 2021-04-14 |
3 |
邹翠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74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邹翠婷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4-02 | 2021-04-14 |
4 |
林冰、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992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林冰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2021-04-14 |
5 |
王思慧、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10135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思慧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2021-04-14 |
6 |
冯了、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325号 | 劳动争议 |
-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4-14 |
7 |
王某香与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912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王某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1-11 | 2021-05-2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4民初4245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民初42456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2456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谢露诉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4民初42456号的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提前15分钟到庭审管理中心处获取具体开庭地点),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
2021-09-09 |
2 |
(2021)粤0309民初685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9民初6856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瑞德启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上塘理想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6856号深圳瑞德启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上塘理想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瑞德启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上塘理想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685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瑞德启蒙教育加盟合同书》于2020年12月1日解除。确认原告与被告二签订的《场地分割分租协议》无效。确认《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协议》及附属协议于2020年11月28日解除。判令被告一、被告三退还加盟费35万元,被告二退还已支付转让费及租金等112043元。判令三被告对原告的损失415051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金额合计为877094元。判令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2日14时3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法院联系人:谭佩佩电话:0755-2105024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9-06 |
3 |
(2020)粤0304民初57208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7208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7208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屈代玉与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572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屈代玉退还款项12488,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8.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官网 收起
...
展开
|
2021-05-20 |
4 |
(2021)粤0304民初429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民初4293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293号之一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马俊杰与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向你司送达(2021)粤0304民初4293号民事判决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粤0304民初42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马俊杰学费13722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53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径付原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
展开
|
2021-05-12 |
5 |
(2021)粤0304民初8140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民初8140号 | 返还原物纠纷 |
原告- 宁波信石铭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粤民初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民初8140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信石铭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司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腾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虹新都商场4层4112并交还给原告【交还的标准参照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执行】。二、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共同向原告支付从法院拍卖裁定确定原告取得前述房产所有权之日起至实际交还前述房产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租金)(参照原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的支付标准,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32560.7元),并判令被告三立即停止向被告一、被告二及被告一、被告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三、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共同向原告支付从法院拍卖裁定确定原告取得前述房产所有权之日起至实际交还前述房产之日的物业管理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物业费用(暂计人民币2000元)。四、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共同赔偿从法院拍卖裁定确定原告取得前述房产所有权之日起至实际交还前述房产之日给原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其中未按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标准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4193.1元;参照原租赁合同恢复原状的损失暂计人民币3000元;全部损失计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为人民币7193.1元。五、请求判令被告二就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与被告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时15分,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20 |
6 |
(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之一陈繁、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萍诉被告陈繁、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丽萍退还费用21611元;二、被告陈繁对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元(已由原告预交,已减半收取),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并由两被告迳付原告,本院不另收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4 |
7 |
(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陈丽萍 被告-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陈繁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稿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5980号之一陈繁、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萍诉被告陈繁、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丽萍退还费用21611元;二、被告陈繁对被告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元(已由原告预交,已减半收取),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并由两被告迳付原告,本院不另收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4 |
8 |
(2021)粤0304执874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74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邹翠婷 被告-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执8744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邹翠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20】401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执87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9 |
(2021)粤0304执866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66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丹曼 被告-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执8662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丹曼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20】401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执86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9 |
10 |
(2020)粤0304民初5925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925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建霞 当事人- 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9256号深圳市星河瑞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建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54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王建霞撤诉处理。本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3-0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