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左右办公家具制造厂、佛山市上恒家具有限公司与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2359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上诉人-佛山市上恒家具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07 | 2021-07-28 |
2 |
王大孟与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大孟 收起
...
展开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2-29 | 2021-03-17 |
3 |
黎林枫与中山市石岐区玖居家具店、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保背健床褥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73民初2509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黎林枫 收起
...
展开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20-12-08 | 2020-12-20 |
4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左右办公家具制造厂、佛山市上恒家具有限公司与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上诉人-佛山市上恒家具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5 |
王大孟与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大孟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黎林枫与中山市石岐区玖居家具店、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保背健床褥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黎林枫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之一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左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大孟 当事人- 左右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之一左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孟诉被告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1972民初750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主文如下:一、原告王大孟和被告王霄雁于2019年11月24日签订的订货合约已解除;二、限被告王霄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大孟双倍返还定金6755.2元及定金5510.4元;三、限被告王霄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大孟返还货款3000元;四、驳回原告王大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王霄雁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5元,由被告王霄雁负担23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20-12-25 |
2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之一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左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大孟 当事人- 左右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王霄雁 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之一左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孟诉被告王霄雁、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1972民初750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主文如下:一、原告王大孟和被告王霄雁于2019年11月24日签订的订货合约已解除;二、限被告王霄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大孟双倍返还定金6755.2元及定金5510.4元;三、限被告王霄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大孟返还货款3000元;四、驳回原告王大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王霄雁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5元,由被告王霄雁负担23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20-12-25 |
3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大孟 当事人- 左右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民初7508号左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腾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孟诉你方、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答辩状(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王大孟诉称,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为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开设在东莞市的分销店。原告于2019年11月24日,通过左右家居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厚街芷蝶家具店签订了一份《订货合约》,约定原告向两被告订购一套沙发(型号:2363,皮号:D1010)及四个沙发腰枕(型号:236P,皮号:D1010),原告先向两被告支付定金8888元,两被告在2019年12月25日把货物送至原告在东莞市卓越维港76栋1单元1801号的家中。双方签订《订货合约》后,原告依照约定支付了定金8888元,后又支付了部分货款3000元,合计支付了11888元。但到期送货后,两被告迟迟不能发货,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促,但两被告却因各种理由搪塞无法发货,直至2020年1月16日才到货,原告在验货时发现货物与《订货合约》中的约定不符,因而不予收货,并明确向被告表示解除合约,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及定金,但被告至今仍却置之不理。王大孟提交订货合同、账单详情等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于2019年11月24日签订的《订货合约》;2.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17776元;3.两被告返还货款3000元。以上合计20776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5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20-09-3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