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张瑜、刘民华等合伙协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张瑜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9-07 |
| 2 |
刘玲与刘民华合伙协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刘玲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2021-07-12 |
| 3 |
申请执行人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新泮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114执恢1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09-02 |
| 4 |
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民华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5民初11286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10-23 |
| 5 |
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与刘民华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10-23 |
| 6 |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袁芳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1724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3-25 |
| 7 |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蒋青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929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2-24 | 2020-03-03 |
| 8 |
福建平潭合裕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民华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京0105民初9322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福建平潭合裕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1-05 | 2021-02-22 |
| 9 |
袁芳与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杨森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104民初375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袁芳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9-09-09 | 2021-01-07 |
| 10 |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950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28 | 2019-07-01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7)粤0104民初711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华润国康(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科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康采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刘民华 刘军华 杨森山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 2017-05-08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0)粤0104执32113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20 | 详情 |
| 2 | (2020)苏0114执恢107号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02 | 详情 |
| 3 | (2019)粤0104执31280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01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张瑜 被告- 刘民华与伍维才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如下:一、被告刘民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瑜收购款1100000元,受让原告张瑜通过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第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份额(股票份额为20万股),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张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81元,由被告刘民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9565462021-06-1016:30:04:0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020-83008580 收起
...
展开
|
2021-06-10 |
| 2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张瑜 被告-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刘民华与伍维才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如下:一、被告刘民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瑜收购款1100000元,受让原告张瑜通过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第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份额(股票份额为20万股),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张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81元,由被告刘民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9486682021-06-0116:41:03:671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020-83008580 收起
...
展开
|
2021-05-31 |
| 3 |
(2021)粤0106民初5257号余文凯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伍维才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525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余文凯 被告- 刘民华 伍维才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5257号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本院受理的原告余文凯诉被告刘民华、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伍维才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29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8702482021-04-1215:37:58:45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2021)粤0106民初5257号余文凯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伍维才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电话:020-83008591 收起
...
展开
|
2021-04-09 |
| 4 |
(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刘玲 被告- 刘民华与伍维才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民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民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玲收购款1540000元,受让原告刘玲通过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第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份额(股票份额为28万股),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刘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839元,由被告刘民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025192021-02-2216:18:40:878联系人:李亦珊、田天宝(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刘民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联系人:李亦珊、田天宝电话:020-83008623 收起
...
展开
|
2021-02-22 |
| 5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张瑜 被告- 刘民华 伍维才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刘民华、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张瑜与被告刘民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一、判令被告受让原告通过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第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份额(股票份额为20万股〉,并向原告支付股权收购款1,100,000元;二、判令被告从2016年8月26日起至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至2020年6月1日为420,138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7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4816542020-08-1315:36:35:534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22867号张瑜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刘民华、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83008580 收起
...
展开
|
2020-08-13 |
| 6 |
(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刘玲 被告- 刘民华与伍维才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民华、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的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0日08时4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4686312020-08-0716:01:10:754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2020)粤0106民初23133号刘玲与刘民华与伍维才、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刘民华、伍维才、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电话:020-83008876 收起
...
展开
|
2020-08-06 |
| 7 |
(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刘民华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伍维才 宋海红 陈雪莉 刘玲 李维新 余文凯 张瑜 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李维新、余文凯: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民华,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李维新、余文凯、张瑜、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送达(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刘民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收购款352万元给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并从2016年8月25日起至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62202元(受理费5720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4565元,被告刘民华负担47637元。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4309842020-07-1410:59:15:341联系人:李志勇、刘志怡(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李维新、余文凯:1159080 收起
...
展开
|
2020-07-13 |
| 8 |
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蒋青、原审被告刘民华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929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蒋青 刘民华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929号刘民华: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蒋青、原审被告刘民华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本院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9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17 |
| 9 |
(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刘民华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伍维才 宋海红 陈雪莉 刘玲 张瑜 李维新 余文凯 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民华,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收购款人民币352万元,受让原告持有的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出资额,并从2016年8月25日起至被告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17日为959561.64元;二、被告从2018年11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应付未付款项向原告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5月17日为2006400元(以上一、二合计6485961.64元);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531616762020-02-2813:12:59:0联系人:李志勇、刘志怡(2019)粤0105民初11287号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1159080 收起
...
展开
|
2020-02-27 |
| 10 |
(2019)粤0105民初11286号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5民初11286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刘民华 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伍维才 宋海红 陈雪莉 刘玲 张瑜 李维新 余文凯 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11286号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民华,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收购款人民币198万元,受让原告持有的第三人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出资额,并从2016年8月25日起至被告全额支付收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17日为539753.42元;二、被告从2018年11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应付未付款项向原告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5月17日为1128600元(以上一、二合计3648353.42元);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531556032020-02-2614:05:23:0联系人:李志勇、刘志怡(2019)粤0105民初11286号深圳市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民华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广州春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刘民华、广州道资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伍维才、宋海红、陈雪莉、刘玲、张瑜、李维新、余文凯:1159080 收起
...
展开
|
2020-02-2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