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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美乐

    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南城宏图路宏图工业区华美乐建材超市二楼A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三新、东莞市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1971民初355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王某1
    收起

    ... 展开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04-27 2021-06-16
    2

    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伟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终561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4 2019-06-17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1322民初3518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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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18-04-2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11民初22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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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1民初229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陈怡娜 被告- 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1民初2292号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陈怡娜与被告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11民初229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个性整装施工合同》;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重新装修损失、家具物品损失共207788.4元;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无法正常使用涉案房屋的租金损失共计6848元;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3日11时0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法院联系人:王东东电话:0755-2994166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7-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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