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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旅国际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5层511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深圳市龙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九江江州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微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悦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舒洪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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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404民初5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龙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九江江州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舒洪文 深圳华微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悦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公告悦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龙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九江江州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华微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悦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被告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舒洪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04民初593号。因本院向你以其他方式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原告柯敏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2016年1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江西庐山温德姆度假酒店外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判令被告一返还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及利息;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联系电话:0792-6818213联系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聂腾飞 收起

    ... 展开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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