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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流花

    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194号流花宾馆南楼首层二层编号8号商铺(市场地址:环市西路194号流花宾馆南楼首层、四至七层写字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唐玉良与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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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04民初36591号 劳动争议

    原告-唐玉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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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20-03-30
    2

    唐玉良与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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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原告-唐玉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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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104民初36591号原告唐玉良诉被告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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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04民初3659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粤民初号唐玉良 被告- 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告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粤0104民初36591号原告唐玉良诉被告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600元或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两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支付未足额发放约定工资1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8点4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主审法官:崔玉电话:020-83009234、9204523535292018-11-0615:18:15:0(2018)粤0104民初36591号原告唐玉良诉被告广州流花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州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送达,十五日,劳动,开庭,被告1141188 收起

    ... 展开
    2018-10-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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