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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达成

    深圳市华达成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爱地大厦公寓写字楼23E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朋江与广东诚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众美城(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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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津0116民初500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刘朋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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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07-15 2020-11-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606民初798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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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06民初79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达成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李海月 收起

    ... 展开

    李海月(男,1994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叙永县):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达成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海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被告向两原告返还工程款319440.4元及利息(以319440.4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2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何霈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杨桂妹、陈雪琴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罗善怡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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